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配置,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办发〔2025〕17号)要求,拟在湘潭市辖区内公开遴选一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4.没有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推荐就业岗位和提供就业承诺书的承训机构,原则上不得纳入培训目录。
5.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2.申请核实。培训机构向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递交申报资料。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对申报资料审核。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市局。
3.确定公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保持现有机构数总体不变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退出一家遴选一家,确定遴选推荐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按要求将推荐名单在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示。确定后名单上报至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报名方式
请培训机构于6月6日17:30前向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请申报机构对照《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试行标准》(分院校版和社会机构版)(附件3)要求,逐项准备申报资料成册。同时准备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承训项目目录申请表(附件2)、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校企合作协议书。
五、咨询方式
市本级55576863 湘潭县57888707
湘乡市52607578 韶山市52811068
雨湖区58205059 岳塘区55577453
附件:附件1-3.docx
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