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和湖南省《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湘退役军人发〔2023〕41号)精神,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全市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拓展退役军人就业渠道,让更多的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拟举办1期全市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开展“兵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推动湘潭市更多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任职,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退役军人在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二、报名条件
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安置地或者户籍地在湘潭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已安置或将安置到湘潭市中小学且有任教意向的转业军士;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5.有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意向但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2025年6月-9月
2.培训人数
预计50人(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
3.培训方式及时长
采取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自主选学相结合,线下培训20天(含理论学习15天、普通话培训2天和面试培训3天),线上自主选学和模拟测试70天。
4.培训内容
根据退役军人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类别,分类分批组织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内容等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1)教育基础理论课程
教学内容的重点是教师需要掌握的教育理论知识。包括相应学段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2)学科专业知识课程
中小学学科专业知识课程。
小学: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还有综合实践活动。
教师将通过参与教学模拟、观摩教学、教学设计等活动,培养教学技能,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教学效果。
(3)教学设计与评价课程
教学设计与评价课程如何设计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并学习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调整教学策略。
(4)教育技术与多媒体教学课程
学习如何使用常用教学软件、多媒体设备和互联网资源来辅助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5)面试技巧课程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试讲和答辩等环节的技巧与演练。包括讲述面试流程、评分标准、面试礼仪、如何撰写教案及模板展示、主要学段教材梳理等。
5.课程安排
(1)笔试课程: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大纲开设线上、线下课程;线下培训课程包括各学段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其中公共课程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信息技术、教学常规、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管理等课程。
(2)面试课程: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开设线上、线下课程。
(3)小学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科目 |
课程名称 |
拟授课学时 |
内容 |
|
科目一 |
综合素质 |
30 学时 |
4 学时 |
模块一:职业理念 |
8 学时 |
模块二:教育法律法规 |
|||
2 学时 |
模块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
2 学时 |
模块四:文化素养 |
|||
4 学时 |
模块五:基本能力 |
|||
10 学时 |
基础训练 |
|||
科目二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50 学时 |
16 学时 |
模块一:教育基础(教育知识与能力) |
模块二:学生指导 |
||||
模块三:班级管理 |
||||
4 学时 |
模块四:学科知识(小学) |
|||
8 学时 |
模块五:教学设计(小学) |
|||
6 学时 |
模块六:教学实施(小学) |
|||
6 学时 |
模块七:教学评价(小学) |
|||
10 学时 |
基础训练 |
|||
面试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16 学时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汇总 |
模拟冲刺 |
20 学时 |
强化训练,重点剖析, 讲练结合,科学备考。 |
(4)初中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科目 |
名称 |
拟授课学时 |
内容 |
|
科目一 |
综合素质 |
42 学时 |
5 学时 |
模块一:职业理念 |
5 学时 |
模块二:教育法律法规 |
|||
5 学时 |
模块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
5 学时 |
模块四:文化素养 |
|||
4 学时 |
模块五:基本能力 |
|||
10 学时 |
基础训练 |
|||
科目二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52 学时 |
8 学时 |
模块一:教育基础和基本原理 |
4 学时 |
模块二:中学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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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学时 |
模块三:中学教学 |
|||
12 学时 |
模块四:中学生学习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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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时 |
模块五:中学生发展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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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六:中学生心理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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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时 |
模块七:中学德育 |
|||
4 学时 |
模块八:班级管理及教师心理 |
|||
10 学时 |
基础训练 |
|||
科目三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16 学时 |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思想政治 |
|
面试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16 学时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
汇总 |
模拟冲刺 |
20 学时 |
强化训练,重点剖析, 讲练结合,科学备考。 |
6.授课老师
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训的授课老师从湖南科技大学、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优秀一线教师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中有实际教学经验、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授课经历的老师中择优确定。
7.承训机构
湘潭开放大学,市属公办成人教育机构,有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经验。
8.培训经费
参训人员培训费4500元/人,其中学杂费3900元、生活补助费600元。3900元学杂费由参训的退役军人在报名时向培训机构自行支付。线下培训期间免住宿费,伙食费用参训人员自理,用餐方式和标准参照承办机构教职员工政策。培训后考取到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参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杂费用政府全额补贴,并给予600元的生活补助费。其中未享受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补贴的退役军人培训费用从上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中支出,并视同已享受该政策;原已享受过免费技能培训补贴的退役军人培训费从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已安置或将安置到中小学任教的转业士官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费用自行承担。2024年参训学员中未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可以免费参加本期培训。
9.补助发放
参训人员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银行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置地或户籍地所在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申请补助。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初审后,上报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确定,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未享受免费技能培训补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领的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费由安置地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其中城市区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相关政策予以保障,已享受免费技能培训补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予以保障,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发放至个人银行卡。